市纪委、监察局领导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小锋
市纪委副书记关分田、廖声雄
市纪委常委陈小锋 关分田 廖声雄 余天伟 刘 明 谢维光 王世伟
市纪委监察局局长廖声雄 副局长刘明、余天伟
主要职责
中共阳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阳春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市政府序列。市纪委、市监察局受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主要工作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监察。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的案件;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受理有关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市纪委、监察局设8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0662-7734514)
负责协调机关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其他重要文件;负责人事工作和文秘、机要通信及信息、保密、档案、党报党刊征订、行政事务及财务管理、接待等工作。
(二)调研教育室 (办公电话:0662-7720287)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定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预防、治理腐败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档案工作;负责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的建设情况,提出纠风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镇、市直科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市管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查处和指导基层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和案件。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按规定范围审核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协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的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动向。
(七)信访室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有关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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